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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案发酵——太原将引发新一轮官场地震,中和公司9.5亿元犯罪资

时间: 2014-05-07 21:25 作者:314127396 来源:未知 点击:

      据山西日报报道:2012年12月12日上午,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白仲玉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白仲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受到相应刑事处罚。 法院开庭审理查明在白仲玉挪用的1.3亿多元资金中,通过在酒店、饭店、购物店吃饭、购物等使用银行卡高档消费支出6252.6万余元;支付母亲冯某某医药费50.8万余元;支付其子白某某、外甥白某、梁某某在国外爱尔兰上学费用511.97万余元;其子白某某使用被告人白仲玉银行卡在国外消费462.69万余元、给女友赵某汇款288.6万余元、给女友侯某汇款61.6万余元;给游某某汇款682.5万余元;为其个人在四川林地投资汇款977万元;等等。另据了解,在2008年12月至案发时,中和公司账面收入共计9.5亿元。其中,用于所谓“中和一号”、“中和二号”项目资金2.25亿元,退购房款及利息2.56亿元,3亿余元用于中和公司的其他支出。其中,以中和公司名义购买车辆及修理费用支出4003万元,慈善捐赠支出1743万元,购买大额品牌礼品支出2727.46万元,大额高档酒店消费支出2699万元,支付高利借款利息4367万元等。(山西日报记者张慧)。 
      上述报道中,有如下几点问题。
   1、中和公司是因什么问题犯案的?涉案9.5亿元属于罪大恶极,为什么不判死刑?
   2、经调查,2.56亿元是宝田公司和海基公司土地拍卖所得替中和公司补的窟窿,不能算作中和公司退购房款。也就是说中和公司诈骗的这9.5亿元,均不知去向,到底流向了何方?可以肯定的是赃款赃物并没有被追缴。包括(1.3亿元挪用款和3亿元的其他支出。4003万元购买的车辆没有被追缴;捐款1743万元没有被追缴;高利贷利息4367万元没有被追缴;花费977万元购买的四川林场没有被追缴;通过消费、购物卡支出的6252.6万元、其子给女朋友的288万元、给女友61.6万元、游某某682.5万元)。
     因此带来两个疑问是:9.5亿元赃款赃物为什么不追缴?9.5亿元赃款赃物流向了哪里?带着这两个疑问,我们进行了一番了解。
一、关于中和公司的诈骗案件始末,据报道

 1、“中和一号”、“中和二号”太原市人大代表、太原市政协副主席、太原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地产)董事长白仲玉空手套白狼,仅凭“中和一号”和“中和二号”的开发图纸便向公众公开售房千余套,业主们发现问题后,白仲玉依然迟迟不予退款,导致业主在今年2012年1月17日群体上访太原市政府。该案去年7月就已立案侦查。 2008年和2010年,中和地产在未取得建设用地任何证照的情况下,“中和一号” “中和二号”的两张图纸,就开始预售房屋,上演了两场空手套白狼的闹剧,致使上千户主落入了购房陷阱。有业主预算,中和地产的这两次售房诈骗金额累计应有10亿多元。   中和地产卖房时宣称“中和一号”和“中和二号”五证齐全、大红本,两年交房。山西省经贸委、山西省交通厅、太原市劳动局、宗教局、自来水公司、失业保险中心、市排水管理处、照明管理处、河道管理处等多家单位纷纷以团购的方式进行认购。 按照 “认购协议”第六条规定,“中和一号”应在2011年5月31日前,中和地产将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协议约定和商品房交付购房业主使用;“中和二号”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中和地产将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协议约定的商品房交付购房者使用。  当业主们发现落入中和地产的购房陷阱后,于2010年8月起,陆续开始向中和地产提出退款申请,但白仲玉总是承诺退款,但总是不予兑现承诺,要么是推迟退款日期,要么就是躲着不见业主。有业主询问白仲玉自己的房款去向时,白仲玉称交了供暖费用、做了一些慈善活动及买了几辆好车。截止今年2012年1月16日,中和地产共7次向业主承诺退款逾期日期均未兑现。在业主向中和地产追还房款无果的情况下,业主们曾经先后到山西省委、省政府、省信访上访,也通过《中共太原市委社情民意网上通道》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中和地产及白仲玉的问题。2011年7月28日,《中共太原市委社情民意网上通道》以题为《关于网民反映太原中和房地产问题的最新进展》向社会公开反馈,“中和公司违反《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在未实际取得建设用地,没有任何证照的情况下以‘中和一号’和‘中和二号’为名向社会非法预售商品房1119套(已办理退房手续232套),共收房款4.1亿元(已退款1.1亿元),尚有887户未办理退房手续。中和公司向社会非法预售商品房涉及群众多、涉及金额大,市委领导多次召集市法制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目前,太原市中和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白仲玉涉嫌合同诈骗一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2012年 1月17日,被骗的业主们群体聚集太原市政府门前,手举写着“中和还我血汗钱”的纸牌,要求太原市政府主持公道。2012年1月18日,太原市政府由政法委书记柳遂记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起接见了被骗业主的五位代表,倾听了被骗业主的诉求。被骗业主的权益如何维护,中和地产导演的骗卖闹剧如何收场,市长杂志将继续关注。

 2、“中和嘉园”:2013年1月29日,太原中和嘉园340户业主被逼堵路,引起太原交通堵塞。在我们不断地上访情况下,太原市政府终于同意将太原“中和嘉园”项目改由太原市房地局负责承建,太原市政府贴钱为我们中和嘉园的被骗人解决问题。但是时隔一年,仍然毫无动静。中和嘉园340户业主房钱两空无人管无人问,历经四年市政府、市委等各处上访一直推诿。
     从上述的报道看出,中和公司编造了房地产项目进行诈骗,是一种集资诈骗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集资诈骗犯罪受到的惩处比本文开场登载的白仲玉的罪行要大很多,假设白仲玉犯集资诈骗罪,涉案款项9.5亿元,被判处死刑无疑。
    二、“太原市处理中和公司违法售房领导组”怎么能在不追讨犯罪资金的情况下将 “中和一号”、“中和二号”团购单位的集资款退掉?中和嘉园为什么没人管?
    经调查:退款的资金,第一时间由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公司为“中和一号”和“中和二号”的团购单位买单,然后拍卖山西海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5.3亩土地和太原宝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21.2亩土地,给龙投公司还款,包括利息386万元。
    正是由于“领导组”的这种“政府买单”的处理方式,使得中和公司9.5亿元赃款不需要追缴就可以维护稳定。
   “中和嘉园”由于不是机关单位组织的团购,初始市政府不愿意管,虽然2013年,市政府同意政府出面解决,但是进展缓慢,被骗群众至今仍然没有退款。
三、资金流向的关联方今何在?

  1、中和公司白仲玉及其党羽。
  白仲玉从空手套国企“太原综合房地产开发公司”赚取了3亿多元,再加上中和一号、中和二号、中和嘉园、老军营中和城等集资诈骗所得9.5亿元,除去挥霍浪费、官员送礼等,最终收获不少于6亿元。
   2、某些政府官员,从10万元到2000万元不等,牵涉其中的人员最少200人,收受中和公司贿赂最少3亿元。 

3、宝田公司:通过中和案件,办妥了126亩土地。除去给政府拍卖的21亩土地之外,还剩105亩土地,价值8亿元。通过此案件,宝田公司不仅办妥了“中和一号”的63亩土地到自己名下,还另外多批了43亩到自己名下,拥有了105亩土地。

4、海基公司:拍卖35亩土地后,没有办理剩余土地的手续。海基公司称和中和公司诈骗案件不关联,不应为此“买单”,对政府拍卖土地不满,在北京上访告状。

5、 “中和嘉园”的受骗群众,这些人由于不是机关干部团购,所以“领导组”在处理中和问题时候没考虑这些普通受骗老百姓的利益,直到不断上访、堵路的情况下,市政府才答应管,直到现在退款进度缓慢,仅仅退了一百多户。

四、对于赃款不追缴,是一种知法犯法的行为,是司法机关的犯罪行为,这其中较为明显的是就是包庇罪和渎职罪、以及玩忽职守罪,参与其中领导以及办案人员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据调查,赃款的去向基本上可以肯定的有以下几个方向:
1、转出国外:占30%,约3亿元人民币。通过打入国内某公司设计费、购买材料等方式,洗钱到国外其儿子的英国户头,其妻子任卫红及其弟弟妹妹名下的国外户头。
2、下属代持:约占5%,约5000万元,由化威和郭树华等下属代为管理,存在他们亲属的中国账户。
3、亲属代持,约占10%,约1亿元。由其妹妹、哥哥等代为保管,包括四川西昌的林场(由其侄子看护)、被转移走的奔驰3辆、玛莎拉蒂、福特房车等。
4、行贿资金占30%,约3亿元,查资金流向可以查到。
5、挥霍,占10%。约1亿元.
6、捐款等公司运营15%,约1.5亿元。
7、被办案人员从中瓜分。
     太原市经侦支队和太原市房地局参与人员趁乱捞取好处。在最初市委领导还没有确定是严惩白仲玉还是“轻拍”一下的犹豫之时,善于捕捉风向的太原市经侦支队的张有宽、宫瑞等办案人员从中大捞特捞。房地局有关人员更是浑水摸鱼。他们伪造购房合同冒名退款,其中伪造刘玉兰的名字退款300万元,将某公司的团购款重复退款2000万元,就连销售经理王计玲也从中捞取了200万元的好处。
     上述资金流向我们从太原市经侦支队和中和公司的财务方面获得的数据比较多,由于数字繁琐不便陈列。比如白仲玉的个人银行卡,在白仲玉被抓后,还有623万元。分别在工商银行的理财金卡和牡丹卡以及中国银行的理财金卡以及兴业银行的黑卡上。其妻任卫红银行卡账户上有2376万元,任卫红言称是自己炒股赚的钱,经侦队对此未作任何处理。其儿子白某某卡上有300万英镑的款项。
    从白仲玉以及中和公司的账户以及相关人员的卡上转给北京某杂志200万元,专门用于水军发帖和写喊冤的网文;转给郭姓市领导200万元,据说是买市人大代表的;转给已退休的省委领导李某某的妻子谢某账户400万元。特别提的是2012年5月,转给太原市委主要负责人的500万元,为了能帮助他减轻罪和不追赃款。以及2010年5月,转给建设厅副厅长任某某200万元,由于中和公司的违法销售,受到建设厅查处,送的好处费。任某某曾担任“太原市处理中和公司违法售房领导组组长”,现任太原市常务副市长。

通过上面的调查, 我想应该明白了犯罪资金9.5亿元的流向和不追赃的奥秘所在,太原市主要领导参与私分和受贿导致了中和公司的白仲玉被保护起来,同时也在保护自己。这样使的中和公司虽然犯了罪,但是仍然能摆脱购房人的追债,金蝉脱壳,不承担相应的罪责,还获得了巨额的利益,这种低成本的犯罪恰恰是目前我国司法领域狠抓、狠管的案件,白仲玉的诈骗政治学完全可以列入教科书供后人学习,白仲玉用金钱绑架官员的招数也会载入史册,同时更为重要的是,随着法制的健全、反腐力度的增大,中和公司的案件重审程序必然会重启,9.5亿元犯罪资金一定会大白于天下。

关于9.5亿元资金流向,希望知情人提供线索。邮箱号:  bignews5@126.com   

                       记者:  石英、李建勇

(责任编辑:三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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